|
|
|
|
|
|
|
|
|
|
|
|
注:
1、本平台仅作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,对于与此无关的信息,本站保留随时予以删除的权利 ,请咨询者遵守国家关于互联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。
2、本网站系全方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类网站,咨询意见,仅供参考。
3、如咨询者要了解更详细或者是更完整的情况,请与我们电话:(0)13605961992、
传真: 0598 — 8223307、邮件:xiulawyer@163.com、或是上门与我们联系,对涉及咨询者的个人隐私问题,我们将予以保密。
4、本站承诺在一般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咨询者作出回复。 |
|
|
|
|
|
|
| 本律师不会为了收钱而包揽包赢官司,但接了案件必尽心尽责,如有违法失职给您造成损失,将依《律师法》赔偿。 |
| 修律师在 1997 年曾往中国政法大学进修刑事辩护与合同法实务操作,专职从事律师职业以来成功承办多起重大复杂的刑事辩护、商品房买卖合同、劳动争议案件。详细情况见“关于修律师”。 |
|
|